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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建成各级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2017-03-22 19:49: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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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2日讯(记者 杜筱)为提高全省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黑龙江省将建成各级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孕产妇和新生儿三级转诊网络,畅通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形成遍布全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议现场。

  2016年,面对妇幼服务需求剧增、母婴安全风险加大的严峻形势,我省广大医务人员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防止了孕产妇死亡率反弹,有力保障了母婴安全。全省孕产妇死亡率由2015年的19.3/10万下降到18.6/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15年的8.82‰下降到7.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5年的10.86‰下降到8.5‰,下降幅度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新的一年里,为提高全省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黑龙江省要求,要全面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强化危急重症临床救治,全力巩固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稳中有降的态势。在对6家在哈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及部分地市,就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全省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体系框架。省级将依托在哈三级医院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每个市、县要依托产、儿科实力突出、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保健机构,分别建立一个孕产妇救治中心和一个新生儿救治中心。省市县三级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采供血机构及院前急救机构之间有效合作机制,加强首诊负责制管理,建立分级诊疗机制,鼓励非高危妊娠孕产妇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健全孕产妇和新生儿三级转诊网络,畅通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形成遍布全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要坚持关口前移,切实做好危重孕产妇筛查、早期管理和医院监测工作,对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逐一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提前识别高危孕产妇并实行专案管理,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省市县三级要建立科学有序、上下衔接的危急重症应对机制和诊疗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对应急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定期开展产科、儿科人员专项培训和急救演练,提高应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的快速反映处置能力。

  全面梳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健全诊疗方案,建立孕产妇用血保障机制。加强产科、儿科急救设备配备和储备,强化应急保障能力。继续加强新生儿窒息规范培训工作,扩大产儿科医生、助产士及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要建立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直接参与或远程指导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