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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入围“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2017-03-27 09:52:55 来源:牡丹江大鹏新闻网  作者:于艳欣 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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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国家文化部日前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次)19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牡丹江位列其中,并成为黑龙江省第二个入选试点市。

  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是由文化部、财政部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共利共赢”的原则确定。2016年4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于当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第一次)26个试点城市名单。2017年2月23日,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次)19个试点城市,牡丹江市与廊坊、太原、盘锦等城市入选。本次试点时间为2年,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支持。

  近年来,牡丹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就突出,全面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数和文化活动的层级。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12年牡丹江市作为全国28个试点城市、黑龙江省惟一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试点城市”通过了文化部的评审验收。目前,全市共新、改、扩建各类文化活动场所10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面积由原来的154万平方米,增加到370余万平方米。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覆盖率、达标率由原来的63.5%、30.7%分别达到100%、93%,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标率由原来的80%达到100%。经过集中建设改造,全市县(区)级以上文化馆、图书馆均达到验收标准,市群艺馆、图书馆设施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近年来,牡丹江还相继制定出台了《中共牡丹江市委关于促进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和《牡丹江市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并设立全市性的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基金,有效促进了全市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统计显示,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8.1亿元,同比增长15%,占同期GDP比重2.89%。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牡丹江文化产业单位数量约7500余家,从业人员约3.5万人。全市文化消费总额25.95亿元,约占人均个人消费支出的6.5%。正在规划和建设的各类文化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民俗村和文化街区达20余个,也将为牡丹江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

  群众文化活动空前繁荣。近年来,牡丹江先后创新推出了一系列群众文化建设活动,市民文化生活实现了活动常有、内容多元、形式多样;推行“一个传统节日一台演出、一个重大庆典一组文化活动”,常态化举办新年音乐会、春晚、正月十五秧歌展演、端午龙舟赛和庆“五一”“七一”“十一”汇演等活动,结合全市大型展会和活动先后举办“全国春节电视文艺晚会颁奖晚会”、镜泊湖旅游文化节、雪堡游园节、啤酒节等活动。实施“五个九”社区文化建设活动,设计公园“文化大舞台”活动,开展“千村(社区)百镇(街道)”群众文化团体建设和“十百千”工程,利用多种形式扶持民间文化团体壮大,全面活跃市民文化生活。

  文化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丰富悠久的历史文化、独具魅力的口岸商贸文化、色彩缤纷的民族文化和广袤无垠的“林海雪原”,构成牡丹江广博幽深的文化元素。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上下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牡丹江市文化产业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图书音像、动漫网游、休闲娱乐、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广告礼仪、工艺美术、信息服务、特色节会展会和群众文化等在内的综合型文化产业体系,成为牡丹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

  下一步,牡丹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龙江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探索、创新促进文化消费的新模式,把培育文化消费产业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城市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消费,不断增强文化消费拉动经济的积极作用,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重要贡献。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