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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安机关加强厅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一把手”负总责
2017-04-05 10:53: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茜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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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5日讯(赵茜 记者 雷蕾)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机关党委组织召开的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省公安厅连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优化发展环境和民主评议等活动,特别是还开展了2次专题纪律作风整训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全厅民警的宗旨观念、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精神面貌有了很大变化。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要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整改、自我完善、自我提高,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守纪律的过硬队伍。

  会议强调,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是加强厅直机关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为突破口,着力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集中解决民警在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队伍实际,集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面上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要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力做好公安重点工作、推进“六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在业务工作中检验纪律作风,用好的纪律作风促进业务工作。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厅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采取不同形式,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重申的各项纪律规定,真正达到入心入脑。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广大民警遵章守纪意识和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确保全厅上下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动员、抓检查、抓推动、抓落实。驻厅纪检组、厅机关党委、警务督察总队要加强督促检查,逐级传递责任和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整真治,一抓到底。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厅机关纪委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机关纪委要及时汇总,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跟踪问效问责,不能留情面。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要从严处理,以儆效尤。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