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5月31日讯 近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该厅公证管理处出台了《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证行业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拓展创新了“三农”、实体经济振兴、对外开放、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民生、金融、矛盾纠纷化解等七大领域的公证服务。
据介绍,该意见针对“三农”问题,围绕深化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服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围绕“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除办理好公民出国留学、探亲、定居、结婚、工作、收养等传统涉外民事公证事项外,还要积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经济合同等公证事项,为龙江企业在国外设立机构、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对外贸易、诉讼索赔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围绕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积极介入产权确权登记等领域,做好拍卖、提存、保全证据等公证服务。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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