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8日讯(记者 王春颖)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日—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黑龙江省垦区条例》《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的修订和农垦、森工改革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符凤春,副主任朱清文带队调研。
此次调研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要求,深入了解农垦、森工现存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总结改革试点探索的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等,重点听取对农垦、森工条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为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做好准备,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伊春市有关改革的全面汇报,深入到伊春市、部分农场和林业局,详细了解了垦区管理体制现状、集团化改革情况,农场企业化改革进展,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机构设立情况,林区社会管理体系设置情况,林区经济转型发展情况以及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国有垦区、林区改革的精神,修改及完善《黑龙江省垦区条例》《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林区转型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等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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