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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重大以上事故负责人不能提拔重用
2017-09-30 10:12: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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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9月29日讯(记者 包海多)9月29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对《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黑龙江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提出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将安全监管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省级以上功能区要明确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较多的,设置独立监管机构;其他功能区明确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市(地)和重大以上事故的县(市、区)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党政负责人一年内不能提拔重用,不能授予任何奖励或荣誉称号。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立法。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在查处企业责任的同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根据安全生产规律性特点,制定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指南;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实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对重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及时曝光。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