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常办明发[2017]26号文件规定,我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89名。全省12个设区的市和6个地辖县(区)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黑龙江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共选出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80名。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确认,57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附名单)。
目前,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78名。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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