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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是3.5万名河长奋斗目标
2018-03-01 11:13:1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刚 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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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3月1日讯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河湖健康的治本之策。

  2017年,我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突破口,高位推动,快速行动,由全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同级河长,全方位建成五级河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起河长制工作体系、规范有效的运行工作机制,将河长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督查范围。全省所有河湖管理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的良性转变。

  高位推动见真章

  2017年5月2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确定在全省境内所有河流(含湖泊)实施河长制。经省委决定,我省实行双总河长制,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黑龙江省总河长;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全部担任省级河长。15名省级河长分别负责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兴凯湖等16条重点河(湖)。

  新作为只争朝夕,新征程惟有苦干实干。河长制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设机构,出方案,定目标,建制度……各项工作全面铺开,有力保障了河长制工作快速推进。

  3.5万名河长上岗履职

  一套自上而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河长组织体系已经全方位建成并展开运行。全省落实河长35119人,其中,省总河长2人,省级河长15人,市级河长186人,县级河长1721人,乡级河长7918人,村级河长25279人。各级河长名单全部向社会公告,分级设置河长公示牌16300块。如今,无论是在天高地阔的界江沿岸,还是在城区内人流密集的河畔、江边,一块块崭新竖立的河长公示牌分外引人注目,河道情况、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赫然在目。河长公示牌,不仅公示出了每一条河流的党委、政府守护责任人名单,也彰显出各级河长当好河流代言人,守护江河的使命与担当,更为接受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畅通了渠道。截至2017年底,省总河长、省级河长先后巡河21次,全省各级河长巡河数万次。通过巡河,各级河长现场解决问题,并展开专项督查。

  从见河长到见行动

  “河长制”不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职责要求和管理形式,更要变“制”为“治”。近一年来,我省先后开展10项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清除违法建筑物1246处,整顿河道非法采砂场332处,关闭入河排污口108处,疏浚河道5305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33.9万立方米,清理河滩地55544亩。推进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在290个建制村开展垃圾治理。还组织开展了河湖调查工作,分级建立全省河湖名录台账。开展了河湖健康评估工作。针对北方高寒地区特性制定《黑龙江省河流健康评估指标、标准与方法》,给河湖进行“体检”。“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也已经有序展开,列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

  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的落地生根,通过全面开展河长制,“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图景必将成为现实。2018年,我省将把河长制继续引向深入,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发挥河长牵头部门联动作用,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加大河湖保护力度。按照国家《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黑龙江省落实方案,建立和完善湖长制。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