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文军、冯德民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焦健、王为、王疏影、王庆文、盛晓东、孙书宇、刘江生、刘佰莹、张惠娟、徐景锋、常志杰、臧向城、王丰、张一菲、张国新、李新、李闯、李大鹏、吴文斌、梁恩来、董梁、刘君、刘起良、李宝林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瑞生牡丹江牡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邱志荣牡丹江牡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杨禹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