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5月24日讯 为推动龙江“新字号”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近两年,黑龙江推出了一系列培育壮大“新字号”的政策措施,包括探索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活力等,尤其是落实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加快发展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等举措捧出了“真金白银”。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培育壮大“新字号”的若干意见》,我省积极落实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才服务,建立我省“新字号”高端人才库。落实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等政策,让领衔科技专家有更多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动权。加快“新字号”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对“新字号”领域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省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4支队伍创新创业,培育壮大“新字号”。支持“新字号”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智能制造、工业强基、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等专项,按获得国家财政资金实际支持额度的1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生产经济效益较好的“新字号”科技型企业,按照上一年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
加快发展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将清理出的政府闲置资产优先用于建设“新字号”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新字号”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设立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母基金。扩大省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规模,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我省“新字号”发展。对年内投产的“新字号”省重点工业产业项目,按照投产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给予不超过5%贴息,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