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俐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王雅琦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晓晔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才桂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赵 铁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才桂平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全克滨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雅琦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于世伟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生亮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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