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俐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王雅琦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晓晔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才桂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丁、陈春燕、孔祥鹏、刘丽佳、王洪刚、宣璇、张光宁、张明杰、王卓、孙学诗、董铸、郑帷、张炜、安学思、王亚男、马莎、樊琦、刘洋、付兴驰、冷慧、陈虎军、兰洋、闫晓峰、李滨、高文军、杨兴明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铁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才桂平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全克滨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雅琦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于世伟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生亮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侯宇桥、朱国平、郑雪松、王晓刚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赵红星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