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1日讯(记者 刘嘉)为开展好“法治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粮食局郑重向社会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健全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与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防止发生违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和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问题。
严格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规立改废和“放管服”改革进展等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执法依据、程序和权限。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持续优化行政事项流程,深入梳理和统一规范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开审批咨询电话,完善“一次性告知单”,编制办理指南、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营造便捷高效、热情有序办事环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实施粮食流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防止发生行政执法随意化、不文明和乱作为等问题,提高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水平。
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选派执法人员,强化执法检查信息公开。
四、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粮浓厚氛围
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并落实省粮食局党组会和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促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机关公务人员法律知识测试,促进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51-53609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