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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对象的公示
2018-07-13 16:46:1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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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6号)要求,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形式向黑龙江省“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451—82360252

  传真:0451—82360932

  附件: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黑龙江省“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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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