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黑龙江省加强旅游防汛安全工作
2018-07-27 10:44: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晶琳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7月27日讯 省旅游委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旅游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旅游部门切实做好汛期全省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全省旅游行业安全度汛,保持旅游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市地旅游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针对本地旅游安全工作特点,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积极推动旅行社和景区落实汛期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实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政府督办体系无缝对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汛期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偏远景区,坚决不留死角。

  要加强协同,加大汛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与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的预测预报,有针对性地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和旅游企业预防规避安全风险。加大汛期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汛期旅行社包车的安全管理,遇有山洪、塌方等险情地区,旅行社要中止行程。加强对A级景区安全检查,涉山涉水类景区要严格进行雨后隐患排查,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山洪地质灾害、旅游交通及游步道防护措施等隐患点的动态监测,提高防汛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对景区出入口的山坡道路等事故易发、多发部位,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因降雨临时关闭的景区,要在安全隐患排查后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恢复开放,恢复开放情况须报辖区市级旅游管理部门备案。遇到本地有汛情或强降雨过程,涉水景区应该立即予以关闭,所有A级旅游景区内漂流点一律停止经营,山体景区加强防洪措施、物资储备和安全提示,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