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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出台相关意见 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2018-10-08 08:58:19 来源:大庆网  作者: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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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8日讯 近年来,大庆市把脱贫攻坚作为重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在大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基础上,也开始关注大城市中的困难职工群体。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大庆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融入扶贫攻坚大局扎实推进,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困难职工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如何推动新增困难职工群体的精准帮扶?如何将城镇困难职工纳入政府脱困解困政策体系?对此,意见指出:只有多方合作,才能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全面彻底脱困。

  意见指出,2018-2020年,每年完成1/3以上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对于新产生的困难职工要按照相关标准同步建档立卡,实施帮扶救助。到2020年,现有建档立卡困难职工中,通过精准帮扶,能脱困的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纳入工会常态化帮扶范围,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确保解困脱困任务全面完成。

  其中,脱困标准为困难职工经过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解困标准为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

  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据了解,本次工作的对象为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部分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对于符合要求的困难职工,我市将分类帮扶,着力精准施策。分别通过就业创业解困脱困、通过医疗保障解困脱困、通过社会保险解困脱困、通过子女助学解困脱困、通过住房保障解困脱困、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并高度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市将对有培训愿望和培训需求的职工积极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工培训补贴。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引导其参加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给予一次性生活费补助。对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的个人创业贷款,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予以贴息。逐步提高职工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有效减轻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压力。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鼓励慈善组织对相关特殊病种给予医疗救助。对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或没有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的困难职工,要帮助其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加大对各地助学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督察力度,落实国家“助、贷、勤、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没有住房和居住危房的困难职工家庭落实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将符合社会救助政策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实现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和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