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大庆
搜 索
专项整治"大棚房" 打场坚守"农地姓农"底线硬仗
2018-11-22 09:05:50 来源:大庆网  作者:卜宪玖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11月22日讯 11月21日,随着龙凤区棚室清理整顿的深入进行,我市“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进入关键时期。

  国家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我市多次召开会议,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通过县区进行摸底排查,同时市级三个督导组分片开展巡回督导,督促县区建立工作推进图表,对标对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落实整治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记者在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大棚房”清理整治按三类问题进行分类。第一类,即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问题。第二类,即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等改变用途的非农设施。第三类,即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按照市政府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的安排部署,龙凤区委、区政府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守耕地红线、维护农民权益,扎实迅速推动“大棚房”清理整治任务。成立了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城建的副区长以及两名副处级干部为副组长,龙凤镇、国土、农业、城管、各公安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调查组、纪委监察组、土地监察组等14个工作组,明确了各自任务分工。共召开专题会议15次,研究整治路径、整治标准、整治主体以及法律程序等问题。今年9月,龙凤区对全区蔬菜棚室种植区进行调查,发现存在棚室内建房、改变棚室土地用途从事商业、餐饮经营等问题,涉及问题棚室255栋。发现问题后,龙凤区争取到了市公安、法院、消防以及农业、国土等部门支持,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对255户问题棚室经营者,进行多轮入户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其中,198户同意自拆或助拆。

  据龙凤区龙凤镇镇长马国辉讲,对于“大棚房”问题,全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整治“大棚房”。从排查阶段开始,镇政府、各村委会依据棚室种植管理协议和棚室承包合同规定,对违规改变棚室用途的送达了违反合同告知书,要求棚室所有人恢复棚室耕种状态,同时,由镇、村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棚室开展法律宣传,讲解法律知识,向棚室经营者充分说明破坏耕地、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性质和严重后果,动员业户尽快自行整改。整改中,属于第二类情况的,由村委会协助棚室户消除违法状态。属于第三类情况的,要经过国土部门先期执法程序,由法院进行裁决,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拆除整改。

  连日来,龙凤区委、区政府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公安、城管、消防、安检等全区所有相关部门,依法对违规棚室户进行依法拆除。

  11月21日,经龙凤区委、区政府反复入户政策解读、宣传动员,已有211户同意自行拆除或村委会协助拆除,全区现有89栋棚室正在进行清理整治,52栋棚室已完成清理整治,“大棚房”整治工作秩序稳定,未发生突发事件。共出动处级领导14人、干部职工286人、技术工人351人。

  截至记者发稿时,龙凤区拆除工作仍在进行,预计在12月15日对255处违规的棚室全部整改完毕。

责任编辑:王傲

【专题】黑龙江省“大棚房”清理整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