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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重病重残人员满足这三个条件可单人户纳入低保
2018-11-22 14:1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葛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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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1月22日讯(记者 葛金鑫)22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近日,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这个《方案》的出台,对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方案》确立了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稳步操作,持续推进;有效衔接、分类施救;资源统筹、合力攻坚”的基本原则。

  《方案》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健全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相关扶贫政策街接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基本涵盖了社会救助的各个领域,确保兜实兜牢脱贫攻坚底线。

  《方案》在政策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一是确立了农村低保渐退制度。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未脱贫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第二,残疾人必须拥有残疾证(录入残疾人信息系统)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或智力、精神残疾等级评定为三级。重病患者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重病条件;第三,家庭财产必须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条件。

  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吴小平介绍,省民政厅将全力抓好《方案》的落实,指导督促各地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确保脱贫攻坚的网底不破,困难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