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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年临时救助69.3万人次 医疗救助809.24万人次
2018-11-23 12:44:06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鹏 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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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讯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二连增”。2016年以来,共实施临时救助69.3万人次、医疗救助809.24万人次。

  我省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取暖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9+1+N”救助体系,将救助对象由重点保障对象扩大到去产能新增贫困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7类困难群体。截至2018年7月末,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农村低保对象25.3万人,占40.9%。

  同时,创新建立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工作机制、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