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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内外 | 拒不执行?看法院如何推倒这堵“拆不掉的墙”
2018-12-11 15:13:0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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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有车一族,都想给自己的车找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很多小区配套建设的地上车库就给车主带来了便利。可集贤县御府豪庭小区的车库却并不怎么受欢迎。今天的《庭审内外》让我们看一看小区的车库到底为何备受“冷落”......

  集贤县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顺公司)建设的御府豪庭小区在建成之初,车库卖的还算不错,可前几年,车库的使用者却提出,想要退掉手里的车库。原来车库门前的路被人砌了一条200多米长的围墙。

  突然多了一堵墙

  堵路更堵心

  修建围墙的人,正是御府豪庭小区对面景苑山水小区的开发商——双鸭山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贤分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就这样,御府豪庭小区车库门前的路,从之前的平均宽度九米变成了现在的六、七米。很多大车都无法通行。

  私自修建的围墙,不但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许可,还影响了御府豪庭小区46间车库的使用。亿顺公司也多次和金城公司协商,却一直无果。

  2016年,施某所在的亿顺公司,将金城公司诉讼至集贤县人民法院。法院认为,金城公司建筑的围墙,并没有政府规划部门的许可。其宽度不但对车辆进出车库会造成影响,也会对其他车辆及消防车辆的通行造成影响,且涉案46间车库,只有这一条道路可以进出通行。

  违建围墙存在多年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法院判定,金城公司自行拆除围墙,并且支付亿顺公司御府豪庭小区车库从2014年12月1号开始的租金损失。金城公司不服判决,向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了关于拆除围墙的一审判决内容,同时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支付租金损失的判决内容。

  二审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到了执行程序,可金城公司的态度却不是很积极。今年9月份,双鸭山中院指定本案由该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尖山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如何履行判决义务两次协商。

  协商开始进行得很顺利,金城公司同意拆除墙体,但其认为申请执行人施某应当承担违建墙体的拆迁费用25万元。施某不认可,双方僵持不下。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刘君:我们最后争取了被执行人的意见,看能否把这个补偿数额搁置,先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关于补偿,另案提起诉讼,或者另行让其他部门主张权利。被执行人不同意,必须在这个案件中一并处理。这样的话,这个案件无法自动履行。

  法院强制执行

  4个小时拆掉219米长围墙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在10月31日采取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过程不会对周边路人的影响,在集贤县公安局前进派出所的协助下,执行现场两边的道路被拦了起来。工人们先将围墙上的铁栅栏拽掉,再用钩机推倒下面的砖墙。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拆除,挡住车库多年的墙体,终于被成功拆除。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特意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双鸭山市尖山区政协委员杨万超:身后的一堵围墙,阻碍了小区居民的日常出行,也阻碍了消防通道。通过此次强迁行动,充分体现了我们法院司法为民,与法同行,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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