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中明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罗振宇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靳岩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启胜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常鹤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艳梅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锐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郭延泽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农垦林区审判庭副庭长;
王金力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孙洪山、史景山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中华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
王金力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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