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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内外 | 开车撞人、强迫交易,“村霸”缓刑期内再犯罪, 这回“栽了”...
2019-02-20 16:13:2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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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行霸道,顾名思义,就是行动蛮横仗势做坏事。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就有这样一名横行霸道的男子,从几年前开始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欺压乡邻,让村民忍无可忍。今天的《庭审内外》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屡教不改的“村霸”,下场如何?他是否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2018年2月,还在缓刑考验期内的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居民王某江因涉嫌私藏枪支弹药被公安机关抓捕,对其进行搜查时,发现枪支并不完整,不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犯罪。但公安机关在侦查的时候,“意外”收集到了王某江在村里面横行霸道的证据。

  “村霸”横行欺压乡邻

  公诉机关指控,在2015年11月13日,被告人王某江伙同他人来到克东县润津乡东龙村一组村民家中,当时同村的王某库正在操作机器给玉米脱粒。因二人发生口角,王某江把玉米脱粒机的起动机砸坏。

  庭审现场

  公诉人:你向法庭供诉一下砸王某库脱粒机的过程?

  被告人王某江:我俩抢活儿,他想干这个活,我也想干这个活,然后我来气把他车砸了。

  公诉人:你用什么砸的?

  被告人王某江:锤子。

  得逞之后,王某江开始四处“找事”。2017年10月,他来到东龙村四组威胁正在收割大豆的收割机车主孙某,不允许他在东龙村四组收割大豆。2017年11月,他又威胁存在竞争关系的段某,不允许其给别人进行玉米脱粒。

  在段某的笔录里他这样说到:“我正在烘干塔这儿脱我家玉米地时候,王某江带4、5个人来,看见我正在脱玉米,然后就告诉我只能在村里3组干活,前屯1组、2组、4组你不能去。”

  强行承包抬高工程价款

  王某江的胆子越来越大。2016年夏天,被告人王某江得知东龙村2组新修路面两侧需修路边沟,他获得村委会的同意,将村里新修的800米的路边沟挖好。随后,他在没有得到同意的情况下,又将这个村的路边沟多挖了9公里,并私自将工程费用由每米4元钱提高到每米9元钱。

  庭审现场

  公诉人:关于修路边沟,你有什么异议?

  被告人王某江:我没强行硬钩这个路边沟。

  公诉人:那你是经过谁同意的吗?

  被告人王某江:李某。

  王某江说的李某是这个村的村支书,王某江挖沟得到了李某的认可,并且谈好费用。据王某江交代,为了跟李某处好关系,他先后送出价值不菲的手机和一万元钱现金。

  法官:当时你跟村里约定多少钱一米?

  被告人王某江:一共是9元,李某想要4元,我跟他说我干活是5元钱一米,然后李某说我的对付点儿,我说那就9元吧,每米提到9元钱。

  故意撞车无辜乘客受伤

  王某江不仅横行乡里,还把这股霸道劲带出了村。2016年10月,王某江驾驶自己的皮卡车与北安市出租车司机娄某在路上相遇,因为错车两人发生争执。

  于是,王某江驾驶自己的皮卡车冲向乘坐有3名乘客的娄某的出租车,造成车辆损坏,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乘车人韩某受伤,损伤为轻微伤。

  庭审现场

  法官:你是故意撞的还是怎么的?

  被告人王某江:故意撞的。

  2018年12月,克东县人民法院宣判:撤销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2014)北刑初字第68号刑事判决中对王某江的缓刑部分,被告人王某江因本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与原寻衅滋事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责任编辑:郭丽颖

【东北网专栏】黑龙江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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