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日讯(记者 佘雨桐) 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程某诉刘某、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当事人刘某当庭辱骂程某、陶某及证人、庭审旁听人员,经审判长训诫后,仍不听劝阻,因扰乱法庭秩序被处以5000元罚款。
刘某(男)与陶某(女)原是夫妻关系。程某主张陶某、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其借款100多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当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在证人作证过程中,刘某认为程某虚假诉讼、证人虚假作证,多次侮辱谩骂其他当事人、证人和旁听人员。经审判长训诫后,仍不听劝阻,致使庭审活动一度无法进行。
事发后,经院长批准,依规定对刘某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作出后,刘某表示将“据实悔过,不会再犯”,并于27日上午如期缴纳了5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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