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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法律文书?罚款!无钱恶搞司法网拍?拘留!任性后的代价!
2019-04-10 09:07:4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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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诉讼活动的进行。否则,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戏精”故事....。.

  撕毁裁定书一时爽

  面临处罚时两行泪

  近日,富锦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事案件的原告王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因为王某撕毁了民事裁定书。

  富锦法院向王某送达了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但王某未按通知书确定的期限补缴诉讼费用。依照法律规定,富锦法院裁定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并通过邮寄方式向王某送达民事裁定书。3月26日,王某签收后,当着邮递员的面撕毁了民事裁定书。邮递员当场拍照,将情况反馈给了富锦法院。

  富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王某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及错误,主动向法院缴纳了罚款。

  司法拍卖恶意抬价

  竞拍者“喜提”罚单

  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恶意竞买人作出处罚。

  大庆中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享有的股权以市场价11万元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徐某看到信息后,开始参加网络司法拍卖,连续16次出价将拍品抬高至4600万元,徐某最终成交。

  成交后,徐某却说自己没有支付能力,无法缴纳拍卖余款。

  原来,徐某明知道自己仅有月工资1000余元单一收入来源,根本无力支付拍卖款,没有购买意愿,却恶意参与竞拍。鉴于徐某严重干扰司法拍卖秩序,妨害法院正常执行工作,损害其他正当竞买人合法权益,大庆中院对徐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在宣布处罚决定后,徐某悔恨万分,但为时已晚。

  躲猫猫心存侥幸

  要拘留赶紧还钱

  穆某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其赔偿申请执行人冯某损失5.6万余元。虽经执行法官多次找其执行,穆某仍拒不执行。

  法院决定对穆某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查封所有银行账户。穆某举家搬迁至外地,致使案件无法进行。

  欠钱不还成“老赖”。穆某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单”也不在乎:“大不了不坐火车、飞机”,始终躲避法院不露面“躲猫猫”。

  鸡西市滴道区法院10余次到穆某原居住地查寻穆某下落,找到穆某亲戚、邻居转告穆某:躲是没有用的,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司法拘留,构成拒执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到亲友传来的法院要追究他拒执罪的消息,穆某坐不住了:看来,赖账不还真是躲不过去了!

  近日,穆某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起来到法院,一次性交纳了赔偿款2.6万元。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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