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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判23年!村主任涉黑,疯狂敛财500多万元!
2019-05-22 16:41:0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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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案件的主角姜某身份比较特殊,他在依兰县道台桥镇爱国村多年担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等职务,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敛财500余万元。

  经过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姜某为首的9人的黑社会组织,在依兰县道台桥镇爱国村长期欺压群众、霸占耕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行累累。

  他们成立肉鸭养殖合作社,以合作社为基础诈骗国家钱财,包括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贷款,对肉鸭养殖基地的土地随意进行处置。此外,姜某在担任村主任和书记期间,还多年虚报冒领国家的土地直补款、良种补贴款,使他的组织获得了大量的钱财。

  除诈骗国家各项补贴款之外,姜某等人还长期欺压当地百姓,多次强行霸占村民土地,再转租给他人获利,如果村民不服,他就会指使自己的亲信对村民实施殴打。

  对于已经耕种的土地,他们进行肆意的破坏,不光把已经耕种的秧苗用拖拉机压坏,还把大棚里正在育种的秧苗全部破坏掉。对于强行霸占来的土地,他们除了对外出租,其余的土地都会无偿分给自己的亲信,而且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让组织成员承包各项工程来获取利益。在种种利益的驱使下,姜某的组织成员对他唯命是从。

  组织成员8人,其中有2人是他的儿子,有5人是侄子、外甥或外甥女婿,有1人是他的朋友,形成了一个紧密的以血源关系为纽带的犯罪团伙。

  近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对9名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姜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7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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