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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脱贫攻坚 如期完成硬任务——黑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脱贫攻坚专场发布会举行
2019-07-25 15:23: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春颖 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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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7月25日讯(记者 王春颖 安泽)25日,在黑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脱贫攻坚”专场发布会上,龙江脱贫攻坚的目标一字字掷地有声:“2019年,实现9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剩余的5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0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20年,实现剩余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持续巩固提高脱贫成效,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聚力脱贫攻坚 如期完成硬任务”专场新闻发布会。

  扶贫必扶智

  近些年,通过教育脱贫攻坚,黑龙江省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继而带动整个家庭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学生资助工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淑云介绍,我省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高等教育阶段,通过学生资助,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当地的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交学费和住宿费,上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支付;二是入学时不用愁,新生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三是入学后不用愁,将享有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在高中(中职)学段,通过学生资助,提供两项保障,一是减免学费,二是发放助学金。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费、免除教科书费,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在学前教育阶段,一般按照不低于保教费、管理费50%的标准按月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学前费用。

  近年来,我省通过开展学生资助,每年帮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多万人,切实减轻了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压力,解决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经济问题,提高了他们的升学信心。

  啃下“坚中之坚”的硬骨头

  2018年初,全省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占比为61%,到2018年底,户占比超过6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3%的二十二个百分点。

  2016年以来,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基本医疗有保障”这一目标,我省先后制定了《黑龙江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方案》《黑龙江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清单》等二十多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8年净减少因病致贫返贫4.9万户,下降率达到56%;全省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就诊率由2016年的77.39%提高到2018年的91.24%,贫困患者住院次均费用由2016年的8333.70元下降到2018年的4851.92元,贫困患者就医费用自付比例由2016年的41.37%下降到2018年的20.50%。

  在贫困人口疾病精准识别方面,我省通过逐户、逐人、逐病的精准识别,为确诊的23万贫困患者建立了工作台账,纳入全省健康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在“三个一批”分类精准救治方面,我省针对25种多发大病患者,组织集中规范化治疗“一批”,救治进度达到98%;针对占90%的慢病患者,组织家庭医生开展100%的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针对大额医疗费用的重病患者,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的兜底保障“一批”。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全省28个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全部达标,全省1778个贫困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全部达标,每个村卫生室都有合格的村医。在疾病预防关口前移方面,加大开展健康促进三年行动,在乡村开展“健康扶贫大讲堂”,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扶贫政策,群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从源头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让贫困人口少生病。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立足现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功能,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措施相结合,统筹医疗保障扶贫整体设计,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合力,全力聚焦60%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了“三保障”中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

  近年来,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统筹封顶线由100元提高到200元;门诊慢性病病种数不少于省里规定的15种,报销比例60岁以下的不低于65%,60岁以上不低于70%;住院报销比例较普通参保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加大了大病保险倾斜力度,目前我省执行的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是起付线降低至6000元以下且三年不调增,报销比例由不低于55%提高到不低于60%;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报销比例,达到不低于65%,且全面取消贫困人口封顶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资助,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内的农村贫困人口,年度救助限额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在此基础上,从2019年起,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救助比例不低于75%。

  保障住房安全

  我省2017年、2018年两年共完成11.9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共安排危房改造资金23.16亿元。我省坚持精准识别,2017年以来,全省住建系统开展了农村住房普查和C、D级危房筛查,建立与扶贫、财政等部门联动机制,分5轮次核实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台账,做到底数清,确保符合改造条件的一户不漏。

  坚持创新保障方式。少花钱、多办事、把好事办好,在全国率先提出修缮、新建两种保障方式外的购买、置换、租赁和建设农村公租房、投亲靠友等保障方式,有效盘活了农村存量安全住房,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大幅增强。坚持加强指导服务,编印小户型设计图集、组织农村工匠培训,及时出台危房加固维修、农村建彩钢房、农民自建房等规范易懂的技术指导文件,让贫困户改房建房有图可看、有规可依;出台了村集体或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办法,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质量和效率。

  坚持及时整改问题,全省11万多户的改造量,一点问题也没有是不客观的,我省开展了“回头看”和县际之间互检,把质量上的瑕疵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升了改造满意度。

  决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

  黑龙江省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20年,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为了让农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两年间,全省共投入40.97亿元,解决了24.3万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受益人口606万;截止2018年底,全省61.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国家现行标准下全部实现饮水安全,比国家要求的时限提前了两年。目前,我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7%,农村人口饮用水卫生条件和健康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巩固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完成2019年饮水安全建设任务,要在年底前再完成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13.2亿元,解决1966个村屯、120万农村非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并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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