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4日讯(记者 唐继厚)2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省卫健委将自9月25日—10月24日,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法律援助关爱老年人”为主题的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活动将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老年公寓、举办老年群体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丰富老年人对法律常识的了解。对老年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继续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据了解,活动期间将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对请求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抚养费的老年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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