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截至10月9日黑龙江省未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
2019-10-12 19:39: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10月12日讯(记者 刘嘉)1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全面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大气环境污染,我省组织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截至10月9日,未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

  截至10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督查组对包片负责的区域进行了督查巡查。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派出47个督查组,督查一级网格16个、二级网格397个(次)、三级网格983个(次)、四级网格1643个(次)。各市(地)、单位共派出42个检查组,在辖区内同步开展了自查,共检查二级网格161个(次),三级网格299个(次),四级网格1065个(次)。截至10月9日,各督查组及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卫星遥感监测均未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

  据了解,9月27日,全省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视频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会上要求,秸秆禁烧工作要综合运用好法治方式、科技手段、督查措施,确保“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落实到位。对于全省“第一把火”,不仅要进行媒体曝光、全省通报,还要由省政府直接进行约谈。

  按照相关要求,对于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问题,约谈相关市、县政府,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明确的未建立秸秆禁烧工作制度和落实不到位的10种问责情形、发生秸秆焚烧火点的2种问责情形,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联合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惩戒,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