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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的?我有土地承包合同,这地我还不能种?
2019-10-21 09:10:5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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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农民要想承包土地,必须要有土地承包合同书,就像是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一样。可今天《庭审内外》案件中的当事人,虽有土地承包合同书,却没有土地使用权....

  林地遭到破坏,挖个大坑要干啥?

  2019年3月,警方接到报案,称青领子林场经营区有人雇用大型机械施工,林地遭到破坏,好像有人在挖养鱼池……

  在现场,一眼望去整片林地上有一个大水渠,这条水渠从林地的头一直通到林地的尾。往远处看,还可以看到三台钩机正在作业,挖出的土也在旁边堆成了一个小山坡。现场林地地貌已经全部毁坏,林地挖了近两米多的深坑。

  这片林地位置偏远难找,一直以来被青领子村农民李某祥用来种植作物。在几天前,李某祥突然雇佣了几台大型机械开始挖掘,林场的工作人员认为这是在破坏原生土地,便上前制止,可李某祥却不想停工,声称这是自己的土地,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林场的工作人员没办法便报了警。

  我有承包合同,咋还说这地不是我的?

  警方到达现场后,李某祥向民警出示了合同书,还有一份青岭子林场经营区的土地划分地图,证明现在所开垦的这片土地归属于自己。合同显示签订时间是1998年9月9日,距离现在已经过去20多年。

  经过鉴定,合同书显示这片土地承包给了李某祥,合同书上有时任青岭子村支书和几名村民的签字。

  经过现场勘察,李某祥所说的承包土地却归属于林场,村委会与他签订的承包合同应该是无效的。

  “跑马占山”一占就是二十年

  李某祥手里的土地承包合同又是怎么回事?当年的村支书和村民又为什么在上面签字呢?

  原来,在1998年石峰村和青领村合并,当时李某祥是石峰村民委员会主任,他想要回石峰村欠他的三万块钱。但刚并村,合并后的青领村委会没有钱。

  李某祥提议用自家门口的这片土地(本案争议林地)抵顶合并前的石峰村欠他的债务。考虑李某祥是原石峰村民委员会主任,对本村土地情况应该熟悉,合并后的青领村支书就没有调查核实,把这片土地承包给了李某祥,并叫上几户村民作证,与李某祥签署了土地承包合同。

  李某祥这样随手一划,就给自己指出了一片吃饭的“铁饭碗”。随后,李某祥就开始耕种这片土地,种了20余年。这件事看起来就像是小孩过家家,可事情就这样真实地发生了。

  经过调查和专业的鉴定、检测,李某祥所承包的土地在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范围内,李某祥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51亩。

  “现在开庭”

  亚布力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祥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祥称他想把旱田变成水田,在挖掘排水沟时,把周边的树木相继“拦腰折断”“连根拔起”,改变了林地用途。

  黑龙江省亚布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郑立刚:

  被告人将非法开垦占为己用的林地旱田改为水田,雇用挖掘机将非法占用的国有林地改造水田地,致使林地地下草炭土被挖出,给国有林地造成用途改变、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告人李某祥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将认真悔罪,恳请法院从轻处理。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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