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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公平正义 记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
2019-10-22 09:12:1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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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0月22日讯 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是一个11名在编干警组成的大家庭,其中员额法官6人,年人均办案量200余件。如果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刑事审判监督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道关口。

  2018年1月,一起不公开审理的特殊案件,在尘封近10年后,突然在网上报道,迅速吸引了公众视线并引发各种猜想和质疑。一案在前,该庭法官深深感到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是对原审办案质量的检验,也是对申诉审查工作的一次严峻挑战。案件立案后,合议庭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三点共识:一是事实是通往真相的唯一路径,必须靠“铁证”办“铁案”;二是依法裁决,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三是全程邀请媒体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弄清事实真相,查清每一个细节,在5个多月的时间里,合议庭成员共计出差112天,加班700.8小时,行程2万多公里,先后赴6省市12个市县乡村,询问与案件相关的人员144人(次),制作笔录172份40余万字,制作同步录音录像210多个小时;调取书证70份;就专业问题咨询省内外专家14人;制作重要时间节点卷轴长达6米;形成再审审查报告321页11.3万字。对各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律师的代理意见、提交的证据材料和申请调查核实的证据,以及舆论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给出答案。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公开开庭宣告审查结论,依法驳回了10名申诉人的各项申诉请求,邀请多家媒体现场监督,该案的办理和司法公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姜春艳说,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的案件,无论是哪一级法院的原审案件,只要他们发现是冤假错案,就必须依法进行纠正,坚决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14年至2018年,全省法院通过刑事再审程序改判无罪案件共计21件,宣告26人无罪。这21件案件中,由该庭提起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有16件,占比76.2%。2018年12月26日,该庭组织全省法院对6起刑事案件集中公开开庭宣判,9人被宣告无罪,彰显法律权威,凝聚人心、传播法治,社会效果显著。

  假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刑罚执行制度,正确适用假释,是有效发挥刑罚功能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权的需要,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我省假释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推进这一问题的解决,该庭与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假释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两到三年我省假释案件比例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该庭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4月24日依法提级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假释案,当庭宣判对罪犯张某予以假释并释放。开庭前,合议庭成员会同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到大山深处的被害人家中听取其对张某犯罪行为的谅解和假释的意见,到社区矫正机构核查评估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核查保证人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了解张某假释后生活、参加社区矫正、亲属帮教等情况,确保将案件办成铁案。该案的顺利审结,对规范我省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审理内容及庭审模式,让社会公众知晓、理解、认同司法机关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依法适用假释,鼓励服刑罪犯积极改造、尽早回归和适应社会均有积极意义,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多年来,该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监督依法纠错、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的职能,得到了广泛认可。荣获“2017至2018年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省法院记集体一等功、三等功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