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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的赔偿金都不给!法官果断出击!
2019-11-26 10:14:0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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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采煤工人工作危险性高。李某和刘某都是鸡西某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的工人,他们先后在工作中受伤。受伤之后一系列问题都接踵而来,不仅治疗需要花钱,以后的生活来源也是问题,煤矿主拒不赔偿,生效的裁决书如何才能变成真金白银?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鸡西市梨树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如何雷厉风行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烧伤后的救命钱,我们帮你要

  李某是一名采煤工人。2017年8月26日晚上九点多,他和几名工友一起在井下作业时突遇瓦斯爆炸。事后,他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

  此次事故导致李某全身大面积烧伤。经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某为伤残二级,住了163天院。

  出院后,李某面临着一个难题:受伤的费用该由谁承担?因为李某没有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参投工伤保险。

  2018年12月3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李某家属曾找过煤矿负责人讨要费用,可结果却不令人满意。

  在李某住院期间,他所在的煤矿曾给他支付过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16.8万元。可是这些钱对于李某的后续治疗来说,还远远不够。经李某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机关裁决鸡西某煤业有限公司应支付李某赔偿费用147.8万余元。李某持劳动仲裁裁决书向鸡西市梨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4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展开调查,迅速采取行动,当天冻结了煤矿公司账户。

  第二天,被冻结的账户上就多了一笔进账款。这是被执行人与客户之间的往来钱款,存进来之后才发现账户被冻结,无法取出。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积极起来,一方面主动筹款,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计划。

  最后,经过双方的和解,被执行人先给付李某73万元,计划在10月30日、11月30日再各给付25万元,剩余款项在12月30日前全部给付完毕。

  腿伤后的维权路,我们帮你走

  上面案子中,采煤工人李某的执行款在短短20天就有了着落。下面要说的这位煤矿司机,则是坐单位安排的交通工具下井时受伤引发的赔偿案件。

  刘某是煤矿一位井下绞车司机。平时,该煤矿工人升井下井都坐矿车。2017年7月10日下午,刚刚接班的他坐上了去往井下的矿车,就在开到了半路时车子突然翻了过来。

  刘某说,事发后,他的左腿受伤,经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九级。刘某找到煤矿主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可煤矿主态度嚣张:“爱去哪告就去哪告,一分钱都没有!”

  刘某申请了劳动仲裁。鸡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投资人孙某赔偿15.7万余元。刘某持生效仲裁裁决书向鸡西市梨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3月,法院用最快的时间给被执行人孙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限制消费令。

  但此时,该煤矿处于停产状态,找不到人。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到煤矿一名经理,答复是井口不生产,全都放假了。

  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转移财产,于是,执行法官一边约谈被执行人,一边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银行账户。

  通过对各种线索的摸排和调查,法官终于查到被执行人在七台河。法官立刻赶去,终于在被执行人孙某的银行账户里发现了存款。

  追查到了被执行人的账户,里面的存款也足够赔偿,执行法官一次性为申请人刘某如数扣划,并成功交到刘某手中。(完)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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