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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评选我省符合推荐条件的推荐对象公示
2019-11-27 09:48: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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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宣部干部局、国家广电总局人事司《关于开展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评选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符合推荐条件的推荐对象公示如下:牡丹江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原社长林永万。

  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联系单位: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451-53641060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