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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确保每一份“房屋养老金”都用在刀刃上
2019-12-06 09:23:05 来源:大庆网  作者: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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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6日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修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钱”和“治病钱”。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高层建筑兴起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也从屋面防水、电子门、小区道路等常规维修和更新改造向电梯、监控等更专业的多元化维修和更新改造发展。

  为保证维修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市城管委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取了“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制约”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不断提升服务,引导维修资金使用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核查业主签字情况,发现弄虚作假马上退回整改

  想要申请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先要带着《施工方案》和拟申请维修项目相关图片等资料,向中心提交申请。中心先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并查看该小区之前归集的维修资金是否足以支付此次维修。

  中心副主任李茵告诉记者,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中心会派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到小区实地勘察,主要是看维修的位置是否是公共部位、共用设施,是否保修期已满,是否存在开发质量遗留问题以及损坏程度的大小等,避免过度维修。“比如某小区想修单元电子门,可我们实地调查发现门还可以使用,能够开关自如,这样就不能进行更换。”

  审核满足使用条件的,中心才会正式予以签批。之后申请人就可以进行工程预算,费用分摊后在小区公示。公示后,申请人还要组织相关业主进行决策,达到“双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动用维修资金。

  为确保业主表决的真实性,中心还会给不少于20%的业主打电话进行抽查、核实,询问其签字是否是本人所签,是否代表本人意愿。随后,中心还会将业主签字的《动用维修资金业主表决公示》在小区公示5个工作日。发现弄虚作假的,马上退回整改。

  热心业主可以随时参与到项目管理小组中来

  在施工单位的选择上,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申请人采取竞争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预算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则需要公开招标。

  李茵说,中心会对竞争谈判或公开招标的过程予以监督,申请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还要到中心备案。“只有完成合同备案后,中心下发《开工通知单》,才能开始施工。”

  维修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是施工过程的管理。为保证维修工程达标,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开工后中心人员也会不定期到小区的施工现场,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检查。看是否如期动工,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在维修。

  施工过程中,除了监理单位外,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业主代表要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这个业主代表不是指定的,只要是热心业主,都可以随时参与到项目管理小组中来。”李茵认为,小区的每一个业主都有权利监督施工,以保证所有项目工程材料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工程安全达标、工期达标和文明施工达标,提高维修工程施工质量。

  该中心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所有审核项目跟踪审价,认真查勘施工现场,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审价原则,保证审价结果公平。

  足额预留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才拨付

  施工结束后,《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决算书》一式四份,项目管理小组所有成员都要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再报具有资质的造价审核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持相关资料报中心备案。实施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结束后持公开招标相关资料报中心备案。中心依据备案资料从相关业主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分摊相关费用,整理资料存档。

  施工单位完成备案后,中心才会结算工程费,并足额预留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没有遗留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才可以向中心申请领取质量保证金。

  李茵表示,中心还会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我市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维修资金在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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