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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 可以看一下您的身份证吗?
2020-01-08 07:33:1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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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幕就发生在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五林法庭,但并不是当事人当面提出的,而是在与法官微信调解过程中提出的小要求。法官当然要满足他,不仅给看了身份证、工作证,还看了法庭的牌子、规章制度、警车……这回该相信了吧?

  2018年,陈某在牡佳高铁牡丹江某段承包工程,期间承租于某的挖掘机用于施工。施工结束后双方结算,陈某共欠于某租赁费19.2万元。经于某催要,陈某给付了5.6万元,尚有余款一直未付,故于某起诉至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五林法庭。

  法官接到起诉状后,立即电话联系被告陈某,得知此时被告正在福建省某高铁工地施工,工期紧张不能到庭,而且被告所在工地是远离市区的野外,根本没有能够准确送达的地址……

  法官与被告互加微信,将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转给被告。

  被告对证据进行识别确认后,对欠款事实及金额均予以认可,但表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

  法官多次与被告沟通,准确掌握其心理变化,并耐心地为他释法明理,告知其经常在全国各地承包工程,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产生严重法律后果,不仅自己的出行受限制,将来承包工程时也会受影响。最终,在法官的努力劝说下,被告同意还款。

  但是当要转款的时候,被告又谨慎了起来,要求查看法官的工作证等证件。法官便与被告通过微信视频,出示了工作证,还拍摄了五林法庭的相关视频信息。

  法官得到了被告的信任,被告立即筹款,在立案后的第10天便付清了13.6万元租赁费及1510元诉讼费,案件圆满审结。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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