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2020年1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王文涛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从“五大安全”战略高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着力解放思想,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集聚各类人才,加快建设“六个强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围绕建设“六个强省”目标,坚持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百大项目建设,以“六抓”促“六稳”。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抓投资抓项目抓招商引资,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和生态建设,向深化市场化改革要动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前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效能。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进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亚枫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
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0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推进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大局、检察为民、客观公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进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