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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见孩子?拒付抚养费?你们都错了!
2020-01-20 10:07:4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唐继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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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0日讯(记者 唐继厚)父母离异后,不要让孩子成为一场失败婚姻的牺牲品。孩子只有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才能够健康的成长。近日,大庆市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办理的一场抚养费执行案件,让这对父母明白了这个道理。

  孔某和吴某于2011年结婚,同年生育一子,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18年8月离婚,法院判决孩子由母亲孔某抚养,父亲吴某每月应支付抚养费1000元。

  支付6个月的抚养费后,吴某未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孔某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向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吴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孔某提供信息,吴某在某企业打工,每月有固定收入。

  考虑到抚养费执行存在长期性特征,如果简单对吴某财产进行扣划,可能使其产生更严重的抵触心理,导致双方当事人矛盾加深,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执行干警决定弄清吴某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条件下不给付抚养费的原因。

  经过多次沟通,吴某终于袒露心声:只因孔某以各种理由不让见孩子,还不断给孩子灌输不良信息,导致孩子渐渐疏远自己,一气之下,才决定采取不给抚养费的办法进行“报复”。执行干警充分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给付子女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有情绪就违反法律规定。

  随后,执行干警又来到孔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孔某起初情绪比较激动,哭述吴某对他们母子的冷漠,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其换位思考,使其充分认识到父母双方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孔某态度有所转变,表示今后会配合吴某行使探视权。第二天,吴某主动将抚养费送到了法院。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