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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价”护航 公证行业开“天眼”监督哄抬物价行为
2020-01-29 16:27: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唐继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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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9日讯(记者 唐继厚)近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下,全国多地出现不法商家把疫情当商机,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造成市场恐慌。针对此类现象,全国公证机构联合发起了一场关于助力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的公证公益行动,截至目前,我省已有三家公证处加入其中。

  黑龙江省公证行业号召:如果您遇到了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可随时随地通过“公证云”APP进行自助取证并将之上传至云系统,搜集证据的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扫描二维码,下载“公证云”APP

  2.注册或登陆后,选取参与此次行动的公证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文末,当事人可优先选择所在地区的公证机构)。

  3.根据需要选择存证方式,如线下发现的哄抬物价行为,可以选择“手机拍照”“现场录音”及“手机录像”取证;在线上发现的哄抬物价行为,可以选择“网页取证”。

  4.自助存证结束后,当事人可在需要时在线申请出具相应的公证书或电子公证书进行维权(相关部门可在线查阅、核验电子公证书),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省参与此次行动的公证机构: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

  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区公证处

  据悉,随着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电子证据在安全、便捷、法律效力高等方面的优势日益显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等规定,“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通过公证电子证据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不仅方便了人民群众取证维权,降低维权成本,也减轻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压力,为全社会的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