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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来啦!
2020-01-30 14:11: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唐英斐 周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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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30日讯(唐英斐记者周秘)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减少外出就餐,避免参加大型集体聚餐活动,避免到就餐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餐饮场所就餐。外出要佩戴口罩,就餐前要洗手。家庭自行加工食物和用餐前要勤洗手,肉禽蛋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匙、公勺,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

  消费者订购餐饮外卖,请查验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封签,防止配送污染,自觉抵制“黑外卖”。尽量将外包装用医用酒精消毒后再开封。提供网络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每天清洁消毒。

  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日上岗前要对从业人员当日健康情况进行体温检测(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所有在岗员工应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或生病禽畜动物,配戴口罩上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发现有发热(37.0℃以上)、乏力、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坚决立即离岗,停止其工作并及时隔离观察、视病情就诊,在医院未排除其为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暂停近期来自武汉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工作站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14天内自我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管理,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进餐场所卫生、干净、整洁、空气流通,要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每天对后厨、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要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要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避免生熟食品、餐饮用具交叉污染。对餐厨垃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自2020年1月26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圈养、馈赠或接受、采购、储存运输、加工制作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发现有违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要将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健康饮食,远离“野味”,选择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自觉抵制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广大消费者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或活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或储存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以及其他违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要求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