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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5号)
2020-01-30 23:17:5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霍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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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月30日讯(记者 霍枭涵)30日,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5号)。

  内容如下:

  为有效防控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火锅店、烧烤店一律关停。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送餐外卖一律停止配送。

  四、严禁快递包裹入户送件,由收件人出户自行领取。

  五、严禁提高各类口罩、体温计、防护服、消毒产品等医疗用品和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各级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各县(市)、区、林业局公路岗卡要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特种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七、不得传播未经核实的疫情相关信息,一切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对任何编造、转发虚假不实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区殡仪馆不得为丧属提供遗体告别仪式及场所,关闭遗体告别大厅,同时提倡操办丧葬事宜一切从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元宵节期间禁止到殡仪馆、公墓进行送灯等祭祀活动,殡仪馆和公墓实行封闭管理。

  九、没有关闭的各类人员聚集经营场所,经营者必须加强管理,保持清洁、通风,每天全面消毒2次以上,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否则禁止入内,切实阻断传染源。

  十、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公安、社区、疾控工作人员的入户排查及电话询问,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从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或涉及疫情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社区、林场或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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