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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2020-02-02 19:40:42 来源: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作者:

  抗击新型肺炎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公告

2020年2月1日00:00点至24:00点,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接受捐款2400450.50元,接受物资198400元,接受款物合计2598850.50元。

  捐赠途径

  (一)捐款途径

  省和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捐款账号。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捐款方式如下:

  1.银行捐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长江支行

  账号:3500073929008908826

  户名: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2.通过邮局捐款:

  收款单位: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33号

  邮政编码:150008

  3.扫码捐款

  工银e生活、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均可通过以下二维码扫码捐赠:

  联系人:

  张艺凡0451-82731730 ;15046003197

  陈曼茹15146044111

  (二)捐物途径

  省红十字会开通24小时接受捐赠电话。

  联系人:

  苗利0451-82729007 ;13845048111

  高冬0451-82729260 ;13945673500

  李玲15904515200

  有关事项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单位)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物资的请提供捐赠意向函(样式附后)。

  2.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以网上在线捐款为主要渠道,捐赠时请注明“抗击新冠肺炎”。

  3.上述捐赠款物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专项用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此次疫情防控的捐赠款物,各级红十字会一律不提取管理费。

  捐赠意向函

  (模板)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为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单位)自愿向你会捐赠资金人民币( )万元(物资名称及价值),专项用于抗击疫情工作,所涉资金(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

  联系人:电话:

  附件:

  1.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资质证明

  2.捐赠物资的种类、质检报告、数量及价格

  捐赠人或单位名称:(签章)

  2020年 月 日

  (附注:以上为必备要素,捐赠人若有其他要表达的,可在此之外增加内容。)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