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8日讯(记者 付巍) 8日,牡丹江公布7日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经调查询问,现将病例12、病例13、病例14的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病例12行动轨迹:
病例12,女,88岁,系病例8的母亲,现居住在爱民区黄花小区(小区已实行重点管理、居住单元实行封闭管理)。
1月24日,与儿子儿媳(病例8、病例9)、女儿(病例13、病例14)等亲属在家中聚餐,聚餐后未外出。
2月2日,其儿子(病例8)被确诊后,进行隔离。
2月5日,出现发热症状,120急救车送其至康安医院。
2月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目前,已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
二、病例13行动轨迹:
病例13,女,62岁,系病例8的妹妹,长期和母亲(病例12)居住在爱民区黄花小区(小区已实行重点管理、居住单元实行封闭管理)。
1月24日,在母亲家与亲属聚餐。
1月27日10时许,乘16路公交车(在黄花小区站上车、西五长安街站下车),回到西安区北方五区自己家中(小区已实行封闭管理)。
1月28日9时40分许,在北方五区乘出租车(黑CT9101,出租车司机已找到)到黄花小区。
1月31日12时许,步行至黄花小区附近的康福来大药房购药,后步行回到母亲家。
2月2日,在其哥哥(病例8)被确诊后,进行隔离。
2月5日,出现发热症状,120急救车送其至康安医院。
2月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目前,已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
三、病例14行动轨迹:
病例14 ,女,58岁,系病例8的妹妹。现居住在爱民区黄花小区(小区已实行重点管理、居住单元实行封闭管理)。
1月24日15时许,步行到母亲家与亲属聚餐。聚餐后,步行返回家中。
1月25日,自驾到西安区江滨一区的亲属家,11时20分许,自驾返回家中。
1月26日下午,自驾到爱民区圣林小区亲属家,后自驾返回家中。
1月29日,自驾到文化宫附近的松林堂药店买药,买药时佩戴口罩,后自驾返回家中。
1月30日,自驾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通过120急救车转至康安医院,在隔离病房住院留观。
1月31日18时许,无明显发热后办理出院,乘坐出租车(黑CT6355,出租车司机已找到)回家。
2月1日,步行到黄花小区姐妹超市购物,购物时佩戴口罩。返回家中后,一直未外出。
2月2日,在其哥哥(病例8)被确诊后,进行隔离。
2月5日,因再次发热,由救护车送至康安医院。
2月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目前,已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
四、关于2月7日公布的《牡丹江市确诊病例居住地》补充说明:
2月7日公布的《牡丹江市确诊病例居住地》阳明区安居小区为:安居小区4、5、6楼区。
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并第一时间与疾控部门联系。
2、同乘及相同轨迹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指定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部门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牡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与疾控部门联系,有专业人员解答指导。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及外来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排查,做好自我防护。
牡丹江市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东安区疾控中心6959110
西安区疾控中心8807120
爱民区疾控中心6528281
阳明区疾控中心15245396665
海林市疾控中心5713369
宁安市疾控中心7623312
林口县疾控中心3596286
穆棱市疾控中心3123419
东宁县疾控中心3623335
绥芬河市疾控中心395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