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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场发布会丨政策资金从快下达都要用在刀刃上
2020-02-27 08:36:4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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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2月26日讯“惠农黄金十条”的每一条都离不开资金支撑。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管理部门,对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要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具体要求。在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徐海臣对各地在兑现政策、使用资金方面的具体要求给予明确解答。

  徐海臣说,“惠农黄金十条”政策之所以叫“黄金十条”,就是因为每一条政策都有实实在在的资金跟着,虽然政策执行期限较短(三个半月左右的时间),但含金量比较大。这就要求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把握政策,精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应。

  具体讲,就是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资金。省政府出台的这次支持保供政策,覆盖面比较宽,涵盖了农业生产的种、养、加、销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能够得到支持的企业、农户和其它农业经营主体,均要符合一定条件。各地在对上申请资金,对企业等主体兑现政策时,要严格限定政策范围,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门槛,确保资金靶向目标,精准施策,促进企业等经营主体切实发挥好“菜篮子”等产品的保供作用。

  二是要抓紧贯彻执行,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各地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农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纳入政策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和保供任务,一经市县农业等有关部门核实认定,市县财政与农业部门要及时履行相关资金申报和拨付程序,尽快下达资金。情况特殊的,市县可先行垫付部分资金,或采取预拨的方式,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三是要加强资金管理。特殊时期出台特殊政策,资金使用能否发挥预期作用尤为关键。各地要认真制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公开公示工作,该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公开。政策执行期限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因资金分配、项目审核和偏离政策方向,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农户和其它农业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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