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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六项措施推进重点项目开复工
2020-03-05 10:58:2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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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5日讯 2月22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全力推进工业项目开复工具体措施的通知》,按照分级分类分区的原则,就推进省“百大”项目中的工业项目、 “百千万工程”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双百工程”重点项目等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开复工,制定了具体措施。

  一、建立项目开复工调度机制。聚焦重点项目,实行项目开复工“周调度”,建立重点项目开复工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利用工业运行调度平台统筹调度。对项目建设重大进展和需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紧急事项随时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常规工作定期报告。

  二、实行省市县三级包保责任制。对重点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包保责任制,省工信厅全面统筹,各市(地)县(区)工信部门作为项目推进主体具体落实推动。明确责任领导,切实履行包协调、包服务、包督导,保开复工、保建设的责任,对照重点项目开复工台账,倒排工期,推动项目应开工尽开工。

  三、实施项目清单式管理。各级工信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分类组织推进。对谋划项目,抓实前期工作,主动对接、持续跟进,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对拟开复工项目,按照开复工计划,帮助协调落实资金、土地、用工等要素和要件,力争如期开复工;对已开复工的项目推动加快建设,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对存在问题和停工的项目,及时摸清原因,一企一策,帮助解困,促进恢复建设;对招商项目梳理线索,提前做好产业招商准备,开展线上招商洽谈。

  四、分区实施项目开复工管理。根据疫情轻重,分地区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推动项目开复工。对于高风险地区,在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格管控”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组织企业做好项目开复工准备工作,一旦条件允许立即开复工。对于中风险地区,在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为主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围绕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牧业生产必需、保增长必需等“五个必需”,推动项目尽量按原计划开复工,力争具备条件的项目应开工尽开工。对于低风险地区,在做好“外防输入”为主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全面恢复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抢抓建设进度,千方百计推动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努力形成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有力支撑。

  五、落实用好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和省扩能改造、再贷款贴息等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推动政策早落地,企业早受益。各级工信部门要系统梳理各类支持政策,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主动向企业“送政策”,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并提供专业高效指导,加快用足用透政策,使项目开复工获得有效支持。研究制定支持项目建设的储备政策,为更多的企业扩投资、稳生产、保发展提供助力。

  六、强化项目开复工服务保障。组织各级工信部门和重点工业项目企业,建立“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微信群”,就项目开复工有关情况及时沟通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开辟“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处理窗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动项目开复工有关服务线上办理。各市地工信部门要加强跟踪服务,强化要素保障,紧盯项目开复工,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达产进度。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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