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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入境人员多语种疫情防控信息手册发布
2020-03-06 11:3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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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6日讯 为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保障服务,增进国外入境人员对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措施的了解,引导入境人员增强防护意识,按照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近日省外办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于近日专门编制了《入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手册,以中、英、日、韩、俄文五种语言同步发布,内容涵盖信息采集、集中隔离、相关服务和保障等,详细介绍了入境后的注意事项,发布了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和13个市(地)外事部门以及多国驻华使领馆的24小时联系电话。

  手册分类明确,条目清晰,内容详实,实用性强,目前电子版及纸质版已同时对外发布。

   入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中国·黑龙江

  尊敬的各位旅客朋友:

  您好!欢迎来到黑龙江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为抗击疫情采取了一系列科学严密的防控措施,目前防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近期疫情在世界多个国家呈蔓延态势,我省将继续开展针对性的防控工作。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规定,在您抵达我省后,我们将会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的所有旅客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满,如您无异常情况,可解除观察。相关提示如下:

  1、如您从国外直接入境我省,请您在入境地如实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入境时间、途经地、目的地、入省时间,以及全部合法、有效证件信息等,并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2、如您由中国国内其他地区进入我省,请您在入省处如实填报上述信息。

  (1)如您来到我省时入境不足14天,隔离日期以您入境时间开始计算进行集中隔离,满14天后如无异常,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请您配合居住地社区(村屯)的管理机构再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天数以进入我省时间计算,满14天为止(含在我省集中隔离时间)。

  (2)如您来到我省时入境已超过14天,请您配合居住地社区(村屯)的管理机构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日期以进入我省时间开始计算,满14天为止。如您无固定居所,可在所住酒店实施隔离观察。

  (3)如您入境和进入我省时间均超过14天,社区(村屯)将密切关注您的健康情况。

  3、我省在各地均设立集中隔离点,在您入境后,我们将安排专门车辆接送至目的地,就近进行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点将实行专业化管理服务,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消毒,医疗废弃物和生活用品垃圾严格进行灭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集中隔离点房间安排原则上一人一间,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包括牙膏、牙刷、脸盆、毛巾)和洗衣服务,有独立卫生间,有专人负责分餐配送。集中隔离观察期间,您可以自由使用通讯设备,与外界随时保持顺畅联系。

  4、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医护人员每日早、晚各对您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重点检查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和体征。如您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您主动申报并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进一步排查和诊治。

  5、您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和医学观察等费用,将由我省负担。其他情况费用自理。

  6、隔离期间,如您有任何困难和问题,或需要帮助,可拨打24小时联系电话,我们将充分照顾您的合理关切,为您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具体联系方式见附录。

  上述措施,系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中、外籍人士无差别,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配合。有您的支持,我们有信心早日战胜疫情。感谢您对中国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

  祝您健康平安!

  Pусский

  https://russian.dbw.cn/system/2020/03/06/001358622.shtml

  English

  https://english.dbw.cn/system/2020/03/06/001358609.shtml

  日本語

  https://japanese.dbw.cn/system/2020/03/06/001358617.shtml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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