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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海关:四个100%,谨防境外疫情输入扩散
2020-03-15 20:47:5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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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5日讯(骞壮 韩陈 记者 庄园)在第三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扩散的形势,哈尔滨海关副关长王进喜介绍,目前,哈尔滨海关将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发展态势,收集境外疫情国家航线航班情况和入境人员信息,及时组织风险评估,细化口岸防控措施,严防境外疫情通过口岸传入。

  哈尔滨海关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入境航班,在口岸指定地点100%实施登临检疫,做好情况问询、证单核查、医学巡查及有症状人员排查处置,监督实施卫生处理。

  告知引导出入境人员进行健康申报,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提示不如实填报的法律责任,对健康申报情况100%进行核验,严格排查有无症状、有无在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以及有无接触史等情况。

  对入境人员100%实施体温监测,在对入境交通工具登临检疫时,通过手持式测温仪对入境人员进行第一次体温监测,在旅检通道利用红外体温监测设备对入境人员进行第二次体温监测,对超过报警温度的人员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

  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入境人员100%实施流行病学调查,重点了解入境人员的旅行居住史、是否与发热或咳嗽人员有过接触,是否身体不适或买过药用过药,是否做过检测等。提醒入境人员积极配合如实回答有关问题,以便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在保护自身健康同时避免感染他人。

  在哈尔滨、牡丹江等航空口岸现场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协调配合,对重点布控和排查发现有症状人员,采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检测。

  对口岸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按照属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移交地方相关部门实施转运、隔离、诊治等措施。

  此外,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经口岸传播,海关总署于1月26日在全国口岸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制度,要求出入境人员必须向海关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

  王进喜强调,如存在未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不如实申报、不配合开展卫生检疫工作等情形的,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因前述行为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海关将依法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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