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6日讯(付建国 记者 佘雨桐) 廉某欠了很多外债,为了不让他人冻结其工资,便与他人合谋进行虚假诉讼,以此达到自己冻结自己工资的目的。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廉某、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年3月,被告人廉某为逃避他人追债,找到孙某帮助制造虚假诉讼。2019年3月6日,被告人孙某以原告的身份到法院起诉被告人廉某,并向法院提交了虚假证据。
庭审结束后,法院依据廉某、孙某二人提供的虚假证据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孙某便快速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对廉某工资卡进行冻结。但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被告人廉某的工资卡已被其债权人诉前财产保全,工资卡已被冻结,二被告人希望最终落空。之后,在他人犯罪案件侦查中,被告人廉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其主动坦白了自己的罪行,由此案发。
在本案刑事诉讼过程中,二被告人廉某、孙某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廉某、孙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宣判后,二被告人认罪服法。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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