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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撕扯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司机!你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危险嘛 看法官怎么判
2020-05-09 19:31:41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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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6日下午,刘某和朋友在哈尔滨市植物园附近聚餐,喝了些酒。当晚5点多,刘某乘公交车回家,全程一共18站。当车辆还有几百米到达站台时,刘某走向公交车驾驶员,提出了一些要求……

  刘某:我想上厕所,然后我就跟公交车司机说了,但他不给我停车。

  当时公交车正在行驶过程中,并没有到达站台。按照规定,这时不能上下乘客。刘某再次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司机仍表示不能停。

  刘某:我就挺不高兴的,从后面过去,碰了他一下。

  面对公诉人的讯问,刘某称他只是碰了一下公交车司机,并没有过多地影响司机驾车。而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当中,却有一份影像资料,记录了现场的情况。

  刘某上前跟公交车司机说了几句话之后,开始撕扯司机握住方向盘的手,这时公交车正在行驶,司机紧急停车后报了警。

  虽然此次刘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他撕扯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

  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20分钟后,香坊区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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