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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你,我们“多方会谈”!什么样的执行,让被执行人热泪盈眶
2020-06-02 19:17:49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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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是欠债的,但这案子办得我心里舒坦,给法官点赞,从今天起,我要做司法执行的义务宣传员!

  今天是被执行人吴某房屋交付的日子,回想起法官为妥善解决自己的债务纠纷付出的辛劳,她激动得眼含热泪。这份感谢与肯定,相比之前法官收到的申请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感谢,意外又惊喜。

  一套房产牵动三方当事人

  孙某和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大庆高新区法院判令吴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孙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逾期后孙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吴某名下除一处房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后房屋流拍,流拍价87.5万元。另查明,该房产已被抵押给马某,并且已经在另一法院申请执行,马某拥有56万元的优先受偿权。

  被执行人遇生活困难该如何化解

  经申请执行人孙某同意,高新区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裁定将该房产以流拍价87.5万元作价抵顶欠款,孙某向抵押权人马某支付56万元执行款,并按法律规定给被执行人吴某预留6万元租房费用,剩余部分抵顶孙某的借款。

  然而,被执行人吴某提出,自己离异还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困难,请求预留8万元房屋租金,增加的2万元主要用于租赁房屋的基本装修,否则影响居住。孙某因债权未全部实现,坚决拒绝,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抵押权人马某、被执行人吴某分别多次到高新区法院、大庆中院反映问题,要求协调推进执行工作。

  执行中见大爱

  三方共赢皆大欢喜

  此时,虽然可用法律手段强制执结,但法官没有首先那样做,他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面等多种方式,与大庆中院法官和另一执行法院反复沟通,共同制定和解计划,把突破口放在抵押权人马某身上,建议其考虑申请人孙某已放弃部分权利,被执行人吴某确有困难、新租的毛坯房未达到居住条件,加之,如果资金快速回笼投资理财增值空间较大。同时,也向被执行人吴某释明法治新时代要用法律思维理性面对、妥善解决。

  考虑到被执行人吴某的实际困难,抵押权人马某也于心不忍,主动放弃2万元债权,与申请人孙某、被执行人吴某达成和解。至此,涉多方当事人的两起执行案,通过线上线下依法平衡各方利益,让当事人都非常满意,此案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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