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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垄沟、庭院炕头,家门口的审判,走起!
2020-06-02 19:17:49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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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我同意调解,可现在正是生猪出栏的时候,我忙的脚打后脑勺,真是没时间去法院。

  被告吕某接到虎林市法院法官打来的电话,解释了他无法到院参加调解的原因。电话里,法官建议吕某用网络视频调解,方便快捷,可吕某却告诉法官,他住的比较偏远,通话断断续续,视频连线的信号更是十分不稳定,无法支撑一场视频调解。鉴于此,法官决定下乡现场调解。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法官联系了人民调解员,并通知原告,一起到吕某家调解。

  2017年10月,原告虎林市某保温复合板厂与被告吕某签订承揽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吕某的猪舍、住房安装彩钢瓦,被告吕某应付施工费80400元。原告施工后,被告吕某多次微信转款后还欠25400元。

  到达被告吕某家后,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情绪激动、僵持不下。法官与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两个多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

  “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问题,还亲自上门。”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表达着感谢。

  别急!法官帮你说和

  是法官让我和媳妇重归于好!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金某与单某婚后感情较为稳定。2020年5月6日晚,单某喝了点酒,与金某发生了激烈争吵,金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并于5月8日到明水县法院永兴法庭起诉,要求与丈夫单某离婚。

  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现实生活中,夫妻关系一旦破裂,大多以离婚收场,且夫妻双方容易互相指责、互生埋怨,甚至互相伤害。

  考虑到此,法官决定前往单某家中详细了解情况。就在法官与单某沟通的时候,金某正好从娘家回来,准备收拾自己的行李。单某对金某频频示好,当场自我检讨,并请求金某原谅,但金某仍对其不予理睬,拒绝交流。

  法官发现此案调解突破口在于金某,便趁热打铁,指出夫妻之间的感情需要双方的共同维系、共同努力,并从家庭的角度,苦口婆心劝说金某放下执念,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共同打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金某决定撤回起诉,双方重归于好。

  开庭!足不出户参加诉讼

  丰林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开启便民绿色通道。法官得知被告陶某因病瘫痪在床,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决定巡回到被告家办案。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法官在被告陶某家开庭审理。

  在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后,案件在被告家中开庭审理。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原被告双方态度缓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书上签字后,被告感动地说:“万分感谢法院体谅我的难处,为我上门开庭”。

  “上门开庭”,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将法治的善意落实到“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上。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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