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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于萌芽公共安全有抓手 我省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2020-07-11 07:29:5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冷秀艳 谭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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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11日讯 社会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晴雨表”。近年来,我省始终高度重视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从2003年开始,连续制发了3个五年规划,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能力水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以后,我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运用多种智能化手段,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从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龙江社会治理新格局。

  调解、化解、干预——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世间万物的解决之道宜疏不宜堵。

  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道路上,我省始终坚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等多家单位“携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省直政法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方面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搭建起“三调联动”的制度体系。

  2019年,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开展全省“迎国庆、促稳定”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56件,调解纠纷27930件,化解信访纠纷1876件,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现代社会的快节奏高压力,人们的心理健康也必须关注。

  我省推动牡丹江市承接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实行政法、卫健双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聘请44名专家组成指导团队,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我省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子。

  有矛盾纠纷怎么办?多元化解机制来解决。

  2018年11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11家省直单位联合制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诉调对接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内容及程序等工作规范。全省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发展调解组织1215个、特邀调解员2956人,将有利于纠纷化解的各类组织和各界“能人”请进来,打造出“华姐调解室”“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等一批特色诉前调解室,为社会力量走进法院化解纠纷提供专门场所。

  同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讼外调解,方便当事人“一网解纷”。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系统依托平台多元化解案件总数为21931件,成功调解13936件。

  省公安厅还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组织动员能力和发动群众参与安全防范、巡逻防控、维稳安保、矛盾化解、应急处突等工作能力,全省已建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1.8万余个。同时,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工作机制,大力充实派出所警力,全面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近三年充实派出所警力3422名,充实城区、城关镇辅警21618人。省公安厅、武警黑龙江总队联合下发通知,制定实施工作规范,启动1、3、5分钟快速反应圈284个,日均投入巡逻警力1.8万人次,有效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现行违法犯罪打击能力,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平稳。

  防控疫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药安全——全方位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是社会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以防控疫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药安全等方面为“抓手”,全方位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省委政法委加强依法防控疫情机制建设,建立起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制度,把“大数据+网格化”作为阻断疫情的基础性、前沿性工作,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加强统筹调度、多措并举、周密部署。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对辖区内所有住户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和重点动态跟踪核查,不留死角,有效遏制了疫情扩散和蔓延。

  省委政法委部署全省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为全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合力。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监管、生产、流通、抽检、特殊食品等重点环节加大管控力度,制定大量规范性文件,积极构建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各领域的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药品监管实行“承诺即许可”制度,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换发时限由90个工作日大幅压缩至5个工作日,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信用监管”。出台《黑龙江省药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整合了现有监管资源,优化我省药品监管资源分配和利用。

  我省还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多个职能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合作联动工作机制。省公安厅、省煤管局、煤监局、工信厅制定出台《黑龙江省矿山企业涉及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有效解决爆炸物品管理“最后一公里”管控难题。

  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和德治——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基层工作的重心是社会治理。

  近年来,我省强化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全省1358个乡镇(街道),配备政法委员1175名,配备率为87%。通过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我省还注重发挥自治、法治、德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有效作用。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规范全省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注重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健全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香坊区哈量三社区“356协商议事工作法”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十个典型工作法之一。延寿县新建村等4个村获得批准,成为全国“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单位。

  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日趋完善。

  各市(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建成实体平台1350个,全省年均办理法律服务事务达94.6万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全面升级,已覆盖全省13个市(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于2018年正式运行。2019年,全省乡镇、街道个人调解室实现全覆盖,数量现已达到1319个,位居全国第一。全省58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重新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我省还广泛开展以“引领风尚·铸魂龙江”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城乡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让全社会正气充盈。

  大庆市在全市推广让胡路乘风街道倡导“家”文化的经验做法,鼓励社区与全体居民一道立家训、制家规、树家风。鹤岗市在全市创建孝心示范村活动,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弘扬时代新风。

责任编辑:张广义